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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70-01-01
摘要: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
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
各校外教学点、助学点:
根据四川农业大学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院发〔2021〕38号),经学院同意,从即日起开展四川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四川农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以下简称成人教育)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以下简称自学考试)2024年秋季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时间
1、学生申请截止时间:2024年6月3日。
2、教学点(助学点)审核截止时间:2024年6月7日。
三、评选比例
以教学点、助学点为单位,按不超过当季毕业生总数的5%评选,毕业生人数不足20人的可评选1人。
四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能够充分利用学习资源自主学习,圆满完成学业,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3.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学院或学习中心、教学点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有良好表现。
4.学习成绩优异,课程平均成绩和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或专科实习报告成绩均不低于80分,其中毕业论文(实习报告)、毕业实践成绩不计算在课程平均成绩内。
5.具备下列条件优先
(1)符合申请四川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;
(2)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文章(包括专业论文、科普文章、政策建议、评论),主编、参编教材或其他出版物;
(3)获发明创造成果奖项或专利;
(4)承担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;
(5)积极参加科技推广工作,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;
(6)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,包括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成果奖(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)、劳动模范、三八红旗手、杰出青年等;
(7)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;
(8)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良好表现。
五、评选程序
教学点(助学点)负责遴选推荐优秀毕业生并报送参评材料。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授予“四川农业大学成人教育、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评选流程:学生在平台申请并填写评优推荐表,教学点(助学点)审核后,学院将在11日前完成评选,教学点(助学点)将评选通过的推荐表(一式两份)打印签字盖章邮寄至学院教务办。
六、材料报送时间
教学点(助学点)在2024年6月14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《四川农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及学生提供的其他材料寄交教务管理办公室李典璟老师地址:四川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407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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